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楼、门诊楼、住院部楼楼体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16:06:08 浏览量: 113发布人:
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受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楼、门诊楼、住院部楼楼体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楼、门诊楼、住院部楼楼体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HNWXLY(2021)0427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楼、门诊楼、住院部(含A楼B楼C楼)楼体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4.工期:40日历天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完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3、获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龙泉三街坊 158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2724477
代理机构: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379-60160751
邮 箱:hnwx812@163.com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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