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空气波气压治疗仪、双相波除颤仪、降温毯、体表加温仪、心电图机、微电流刺激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1:01:13 浏览量: 197发布人:张雁
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受许昌市中心医院委托,对空气波气压治疗仪、双相波除颤仪、降温毯、体表加温仪、心电图机、微电流刺激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LZB-HNWX-T2022003号
(二)项目名称:空气波气压治疗仪、双相波除颤仪、降温毯、体表加温仪、心电图机、微电流刺激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空气波气压治疗仪8台、双相波除颤仪3台、降温毯2条、体表加温仪2台、心电图机1台、微电流刺激仪2台、经络导平治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
(五)标包划分:五个标包:
A包:空气波气压治疗仪;B包:双相波除颤仪; C包:降温毯、体表加温仪; D包:心电图机; E包:微电流刺激仪、经络导平治疗仪;
(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A包:160000元;B包:150000元,;C包:100000元;D包:20000元;E包:6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八)交付(服务、完工)地点:A包、C包: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B包、D包、E包: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响应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响应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 2022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 11:30 ,下午15: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方式: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携带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后勤保障综合楼2楼医学装备部现场报名备案, 供应商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报名,需要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并电话告知:shebeike3353017@163.com;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至代理机构邮箱hnwxxc@126.com,并电话通知报名。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2年5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二)谈判地点: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许昌分公司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17时30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许都路永丰新城国际20号楼4楼代理部,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374-2121949 13949826253
附件1: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其余资料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均须留院备案。详细文件格式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网站上相应项目采购磋商文件中查询。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3949826253。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注:仅需提供序号(1)~(6)其中之一即可。 |
2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 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9 | 联合体协议 | 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
10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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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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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技术参数
A包:空气波气压治疗仪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空气波气压治疗仪 | 1、设备治疗压力需包含0mmHg-280mmHg。 2、设备需可手动选择静脉再充盈时间,选择范围需包含20s-70s。 3、设备充气速度需多级可调,并需具有锁屏功能。 4、设备需适用于、臂部、腿部、脚部等治疗部位,并需可同时治疗。 5、设备需具有液晶显示屏,可显示治疗部位、治疗时间、治疗模式等数据。 6、设备需具有过压、欠压、加压套脱落等报警功能。 7、设备需具有压力检验、漏气检测和气密性检测等自检功能。 8、设备需配备移动台车。 |
B包:双相波除颤仪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双相波 除颤仪
| 1、设备需为双相波除颤,支持AED除颤功能和体内除颤功能,且需具备监护功能和阻抗自动补偿功能。 2、设备需配置液晶显示屏,可显示多道监护参数波形。 3、设备需支持体外除颤电极板、多功能电极片和体内除颤电极板等多种电极类型。 4、设备需支持充电、放电等操作功能。 5、设备除颤能量需多档可调,最大能量需≥360J。 6、设备需支持自动检测功能。 7、设备需具有数据存储功能,支持趋势图和趋势表、参数报警事件、血压数据、全息波形等多种数据形式。 8、设备需具有报警功能,且支持声音报警、灯光报警、文字描述等多种报警方式。 9、设备需配置可充电电池,具有电量提示功能,需可支持除颤放电≥50次。 10、设备需配置记录仪,且需可打印事件记录和检测报告。 |
C包:降温毯、体表加温仪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降温毯
| 1、设备需具有防泼洒和防火设计,且便于转运; 2、设备需具有降温和复温功能,接口数量需≥4个,可同时连接使用降温毯和降温帽; 3、设备需具有机控、毯控和体控等多种独立控制方式; 4、设备需可显示水温、毯温、体温等数据,温度调节和显示精度需≤0.1℃; 5、设备需采用带自锁功能的快速接口设计; 6、设备需配备液晶触控显示屏,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且可实时监测水温曲线、毯温曲线等参数; 7、设备需具有定时功能,并需具有参数快捷设置功能。 8、设备水温、毯温设定范围需包含4℃~40℃,体温设定范围需包含30℃~40℃,且降温速率需≥1℃/min ; 9、设备需具有水位低、水温超温、体温超温、毯温超温和系统故障等状态时的声光报警功能。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体表加温仪 | 1、设备需适用于对人体体表体温加温,维持患者体温。 2、设备需具有高温报警、温控失调报警、加温元件故障报警,风机故障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和报警测试等报警功能。 3、设备需具有液晶显示屏,可显示设定温度、加热温度和故障信息等参数。 4、设备温度可调范围需包含38℃-43℃,调节精度和温控精度需≤0.5℃,温度显示误差需≤1℃。 5、设备需具有超温断电保护功能。 6、设备需具有多档风量调节功能。 |
D包:心电图机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心电图机 | 1. 设备需为12导联同步采集,并具有显示和打印功能。 2、 设备共模拟制比需≥100dB 3、设备增益调节需包含2.5 mm/mv 、5 mm/mv、10 mm/mv、20mm/mv、10/5 mm/mv和20/10 mm/mv,并需具有自动增益控制功能。 4、设备记录速度需包含5mm/s、10mm/s、12.5mm/s、25mm/s和50mm/s。 5、设备需具有不小于5英寸的液晶显示屏,支持全中文输入。 6、设备需内置锂电池,满电状态下使用时间需≥2小时。 7、设备需具备存储和回放功能,且数据可实现导入导出。 8、设备需具有导联脱落提示功能。 |
E包:微电流刺激仪、经络导平治疗仪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微电流刺激仪 | 1、设备波形需具有双极性及非对称长方波。 2、设备脉冲频率需≥0.5 Hz/s。 3、设备输出刺激强度需包含0–500uA,并可任意调节。 4、设备脉冲宽度需包含0.25S、0.5S、0.75S、1S等脉冲宽度,误差需≤30%。 5、设备最大刺激时脉冲带电量需≥7uC。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经络导平 治疗仪 | 1、设备强度脉冲电压输出需包含0-5000V,并需多档可调。 2、设备输出频率需包含1-60Hz,并需步进可调,步进精度≤1Hz。 3、设备脉冲宽度需包含0.4、0.8、1.6等,且需支持自动可变。 4、设备需具有多级自增输出,并需具有步进连续调节功能。 5、设备需具有多级可调浪涌输出功能。 6、设备需具有自动极性转换和周期交变输出功能。 7、设备需具有变频治疗功能。 8、左右均需具有多路分量输出功能,同时治疗需≥10路。 9、设备需具有开机自检功能、数码显示功能和治疗时间控制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