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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智能配药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7:46:03 浏览量: 224发布人:


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智能配药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医用智能配药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HNWX-C2022010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医用智能配药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

(五)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4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七)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八)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

(九)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并电话告知:shebeike3353017@163.com;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wxxc@126.com,并电话通知报名。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2年6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二)磋商地点: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许昌分公司开标室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17时30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许都路永丰新城国际20号楼4楼代理部,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4- 3353618   0374-3353617

代理机构名称: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北塔16楼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374-2121949    13949826253

 

 

附件1: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其余资料可为复印件,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均须留院备案。详细文件格式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网站上相应项目采购磋商文件中查询。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开元所有app入口下载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3949826253。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与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注:仅需提供序号(1)~(6)其中之一即可。

2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3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④“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

联合体协议

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10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2: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医用智能配药机

 

 

1、设备需可配置液体和粉末药品,并需适用于目前广泛使用的各类输液、存液容器,可实现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内批量药液全部覆盖。

2、设备需采用触控屏设计,可移动使用,并需具有自动模式等多种不同的工作模式,可实现批次配液

3、设备需具有抽药和排液功能,配药速度可调节。

4、设备最大流速需≥3ml/s;流量精度:1-10ml需≤0.2ml,10-50ml需≤1ml;最小配液量需≤0.3ml。

5、设备需具有校准功能,保证药液的精确定量。

6、设备需可采用紫外线辐照和酒精擦拭消毒。

7、设备需可适用通用型配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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